冒充警察,這在平時可不是鬧著玩的,可在危急時刻,就有一個25歲的小伙子敢冒充警察,他就是房山區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員劉剛。也正是這個善意的謊言,在去年北京“7·21”之夜讓170餘人獲救。(10月27日《北京晨報》)
  一般來說,假的東西都是令人厭惡的,但是,在特定的環境下,有些假的東西也是令人喜歡的。比如,假肢、假髮、假牙等。假警察招搖撞騙,騙財騙色,簡直就是母雞飛上樹——不是好鳥,必須嚴懲不貸,殺一儆百。然而,劉剛冒充警察救人這件事體現的是正能量,在那人命關天的時刻,別說他是冒充警察,就是冒充任何人都是無可非議的,因為他的目的是為了輓救群眾的生命。因此,所有對於劉剛的所有譴責都是不成立的,都是瞎扯淡。我們對待劉剛的做法應該大力表揚和積極提倡。今年9月底,劉剛榮獲“第四屆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”,就是最好的例證。
  一個假警察站出來了,讓多少真警察無地自容呢?在很多的時候,很多的場合,本來應該有警察的身影,他們卻遲遲不肯露面,即便是在現場卻不肯作為,致使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遭受了巨大的損失。正是因為如此,很多群眾對警察根本就沒有什麼好印象。抱怨群眾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,必須提高警察的素質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。
 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,警察這個職業在群眾心裡還是有一定威信的,還是能夠凝聚人心的,這也是劉剛冒充警察能夠取得巨大成功的根本原因。這就鞭策所有的警察百尺竿頭更進一步,努力爭做“人民的守護神”,為建設和諧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。
  其實,不光是警察,所有的公務人員,都應該在群眾需要的關鍵時刻站出來,哪怕是犧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,義無反顧。公僕在選擇了為人民服務的那一刻起,生命就不屬於自己了,而是交給了群眾,隨時準備著奉獻一切,把生的希望留給群眾,把死的危險留給自己。要是做不到這一點還還怎麼當公僕呢?很多的共產黨人做到了這一點,他們永遠活在群眾心中,令人敬佩。然而,還有許多的黨員幹部在千鈞一髮的時候,根本不是勇往直前,而是成了縮頭烏龜。這樣“公僕”只會破壞黨群、乾群關係。等到公僕人人都肯為群眾捨命工作的那一天,我們的日子就會更美好啦。
  文/畢文章  (原標題:冒充警察救人的深層思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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